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过程提出质疑,律师该如何处理?

当律师会见时,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过程提出质疑,律师应深入了解情况,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
在某起毒品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律师会见时称,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存在疲劳审讯、言语威胁等不当行为,导致自己作出了不实供述。律师张某详细询问了王某关于讯问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审讯方式等细节,并将王某的陈述认真记录下来。随后,张某向看守所了解王某的入所体检记录以及讯问期间的提审记录,初步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张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对王某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申请调取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在侦查机关未予积极回应的情况下,张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再次提出该问题,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检察机关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侦查人员的部分讯问行为存在违法嫌疑,依法排除了相关非法证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犯罪嫌疑人有权对侦查人员的非法讯问行为提出申诉和控告,律师作为辩护人,有责任帮助犯罪嫌疑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如向看守所、侦查机关调取相关材料,申请查看讯问录音录像等,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同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申请,推动问题的解决。
律师建议在会见过程中,律师要认真倾听犯罪嫌疑人对讯问过程的描述,对其提出的质疑要高度重视,不要轻易忽视或否定。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有效支持犯罪嫌疑人的主张。在与相关机关沟通时,要以书面形式清晰、准确地表达意见和诉求,并留存好相关材料和沟通记录。此外,律师要持续关注问题的处理进展,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反馈情况,给予其信心和支持。如果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律师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后续诉讼阶段继续通过合法途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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