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并用两种强制措施吗

东阳刑事律师解答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可以适用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不可以同时适用二种以上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适用某种强制措施不当的,则可由司法机关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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