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起诉的目的是什么?
东阳刑事律师解答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基于控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权力,目的是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移交法院审判,从而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应该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执行《刑诉法》第140条、第142条的规定,让不起诉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一)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们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5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们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5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上一篇: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下一篇:批捕后办案单位证据不足怎么办
热门文章
- 东阳律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后,当事人可以要
- 东阳律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需要
-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发现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
- 东阳律师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
- 传唤属于强制措施吗
-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 批捕后办案单位证据不足怎么办
- 不起诉的目的是什么?
-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 公诉案件不起诉的种类有哪些
-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都有哪些?
- 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律规定
- 不起诉处理就是无罪吗
- 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种类
- 不起诉处理还属于犯罪吗
- 不起诉是不是就是意味着没有犯罪
-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 免予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条件主要有哪些